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普陀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全年主要目标任务。

——财政政策适度加力,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区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8%,增幅位居全市第三位。注重增强发展动能,持续完善“3+5+X”产业政策体系,不断强化稳增长政策支持。加强政策资金集成,多措并举支持企业降成本、增活力。

——公共服务提质升级,民生品质持续改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投入,夯实民生保障,提升公共服务能级。深化人民城市建设理念,加快城市更新进程,完善城区功能格局,扎实推进美丽普陀建设,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审计整改持续压实,审计实效不断提升。坚持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以“改”促行、以“改”增效、以“改”提标,真正推动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区审计局首次开展审计发现部分问题整改情况专项调查,督促部门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促进审计整改措施到位。截至目前,上一年度工作报告中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预决算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财政局2024年度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开展了审计,统筹审计资源,采用“1+3+X”模式,同步实施3个部门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在对财政数据开展整体分析的基础之上,重点关注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X类审计事项。从审计情况看,各预算单位积极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政府“三本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序。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工程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2024年初安排的工程项目中,有4家部门的5个项目由于项目取消或暂不具备开工条件等原因而未实施,年末全额调减预算,涉及年初预算安排合计5218万元。

2.部分资金未直达供应商。11家预算部门未规范使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使用转账给单位经办人银行账户的方式进行支付,未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涉及资金合计109.86万元。

3.部分票据管理不规范。2家预算部门对外出租房屋资产,收取房屋租金时使用了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未按规定使用票据,合计金额381.09万元。

4.部分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2家预算部门2个服务采购项目未规范实施政府采购程序;1家预算部门1个服务采购项目确认服务单位日期晚于合同开始实施日期;1家预算部门政府采购服务合同清单及时未更新;2家预算部门5个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未按规定时间发布公告,于合同签订三个月后上网公告。

(二)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开展了6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2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合规,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基本规范,推动提升城区功能布局、优化社区人居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工程造价结算不准确。6个项目部分工程量及价格、费率计算有误,影响工程造价结算准确性,经审计造价复审抽查,净核减额合计1268.67万元。

2.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25份设计变更未及时审批,1个项目多计签证费用,1个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变动未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原定施工措施已发生导致费用增加。

3.合同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1份合同确认中标单位后未及时签订;2个项目工期管理不规范,实际工期较合同工期严重滞后。

4.财务监理履职不到位。1个项目17份合同未见财务监理审理意见,1个项目1份合同款支付未见结算审核意见,1个项目竣工图未按设计变更情况及时补充完善,财务监理未及时提醒并出具审价报告,1个项目财务监理未结合合同内建设内容的减少情况调整结算金额。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区节能减排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区审计局对2021年至2023年区节能减排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我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导向,落实节能责任管理,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未充分发挥。节能减排领域缺少扶持项目,未有效带动区域节能减排降碳投入,且专项资金支出以购买服务和工作经费为主,未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2.能源审计成果未得到有效利用。4家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公共建筑、公共机构能源审计,但未对能源审计建议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

(二)区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置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区审计局对区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区绿化市容局制定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推动建筑垃圾处置申报,规范建筑垃圾行政许可的审批流程;加强部门协同和执法联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场所工程渣土管理不规范。部分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堆放的工程渣土(拆房垃圾)无围挡封闭,无绿网覆盖且无专人管理;个别工地现场工程渣土堆放超过三个月。

2.渣土运输申报信息管理不严格。区绿化市容局依托信息化平台对申报项目发放工程渣土运输的行政许可,但部分项目申报的渣土数量和所需车辆数量不够具体,申报数据不匹配。

(三)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区审计局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构建占绿行为协同处理机制;修订管理制度,促进完善公共绿地养护机制;依托林长制,逐步加强绿化管理。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公共绿地养护移交不及时。部分绿地的建设单位和养护单位沟通不够,未及时有效交接,导致质保期到期日与养护起始日之间存在空档期。

2.绿化养护监督检查不到位。相关管理单位日常巡查不够到位,区绿化市容局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未及时发现部分居住区的占绿情况。

三、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区审计局对2家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区国有企业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房屋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2家企业部分经营性房屋租金未及时收取,涉及资金990.36万元,影响国有资产收益完整性。

2.个别合同款项支付管理不规范。1家企业个别工程预付款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涉及多付105万元;1家企业个别服务合同尚未实施款项已全额支付,涉及资金9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区审计局在各类审计中持续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状况,从审计情况看,各预算部门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公物仓管理等相关规定,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动资产管理使用和统筹配置进一步优化。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固定资产财务核算不规范。2家预算部门新增固定资产未入账,合计金额18.15万元;1家预算部门资产未及时调拨或报废。

2.部分资产记录使用状态与实际不符。由于机构改革资产调拨时操作不正确等原因,4家预算部门将部分实际在用的资产状态记录为“闲置”“待处置”等,涉及资产原值1733.80万元。

3.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不规范。3家预算部门4个信息化项目建设未按政务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管理的要求事先申报,影响后续纳管使用,1家预算部门1个信息化项目共享账号未及时清理,1家预算部门1个信息化项目中申请人提供的劳务关系未经其他途径进行信息核实。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开展了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区生态环境局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加强空气质量、水域环境、土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因小型医疗机构原因未收运医疗废物的占比高,部分收运间隔超过规定时限。相关部门的协同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2.小型医疗机构清单未及时更新。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收运单位开展医疗废物收运工作,收运单位反馈部分单位已搬迁,但变动情况未及时更新至收运清单。

四、审计建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管理,推动重大项目有力推进。一是加大预算审核力度,促进预算编制与项目实施进度有效衔接,优化财政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方式,指导预算部门正确使用各类票据,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管理,推动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透明、高效。三是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和成本核算,及时调整工程结算金额和竣工决算报表,严控工程变更签证的审核管理,避免不合理的费用支出。四是优化工程合同签订与履行管理,签订阶段充分考虑工期滞后可能引起的合同纠纷,履行阶段加强建设工期管理,及时预判、提前管理,合理优化工期。

(二)强化过程管理,推动重大政策有效落实。一是深化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发挥节能减排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能源审计整改要求落地落实;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对建筑垃圾堆放点开展定期检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加大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审批审核力度,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核;三是开展部门联动,加强公共绿地养护移交管理,避免出现养护空档期,加大对居住区绿化养护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处理占绿行为。

(三)强化源头控制,推动资产资源有序管理。一是加强国有企业不动产管理,梳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缴情况,加大租金催缴力度,及时启动合同更新调整流程,保障国有资金收益;二是优化国有企业工程合同款项执行流程,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比例支付工程价款,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基础,及时更新资产台账信息,准确反映资产使用状态,开展账务调整、资产调拨及报废处置等工作,提升国有资产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四是加强信息化项目管理,提升全过程管理意识,按规定进行立项申报审批工作,规范信息化账号使用管理;五是完善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情况反馈机制,强化反馈结果应用,完善部门协同,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建议。区政府将按照审计整改的有关规定,责成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实效。具体审计整改情况,区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2025年7月24日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