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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社会团体(上海市普陀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变更登记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600396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6〕3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青年志愿者协会: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6年3月1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真南路1228号1号楼902室-2变更为曹杨路450号905室-2;业务范围由开展青年志愿者的招募、评选、表彰(各级优秀先进个人、团体)管理工作,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宣传、项目承接、合作与交流。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开展青年志愿者的招募(各级优秀先进个人、团体)管理工作,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宣传、项目承接、合作与交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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