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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晨奕公益发展中心)迁入决定书

上海晨奕公益发展中心:

你单位提出由奉贤区迁入普陀区的申请,已于2026年2月4日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以及《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办理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迁出迁入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决定准予迁入登记。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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