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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社会团体(上海市普陀区私营企业协会)变更登记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603649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25日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6〕100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2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私营企业协会:
你单位提出变更名称、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6年8月2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名称由上海市普陀区私营企业协会变更为上海市普陀区民营经济协会;业务范围由研究私营企业发展之路,保障私营企业合法权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宣传政策、引导会员自律、反映会员意见、协调服务、政策法规咨询、合作交流、提供信息、维护会员权益承办政府交办事项。(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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