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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普陀区融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变更登记决定书

上海普陀区融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6年7月2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兰溪路119号曹杨商务楼212室变更为兰溪路119号曹杨商务楼209室、212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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