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企业文化与品牌研究所)变更登记决定书

上海企业文化与品牌研究所: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6年7月2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企业管理、企业文化、企业品牌形象策划的研究、咨询及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开展品牌建设、企业文化、文创产业、战略规划、发展指数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开展学术交流,承接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委托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07月22日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