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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社会团体(上海市普陀区数字经济联合会)变更登记决定书

上海市普陀区数字经济联合会: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6年1月1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 组织和领导全体会员开展人工智能科学与技术的创新研究,大数据的应用、云计算、元宇宙、区块链相关的科普、学术交流。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组织和领导全体会员开展人工智能科学与技术的创新研究,大数据的应用、云计算、区块链相关的科普、学术交流,技术咨询与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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