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企顺技能培训学校)变更登记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601235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14日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6〕49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企顺技能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6年4月13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普陀区宁夏路679号3楼变更为普陀区宁夏路679号306、315、316室;业务范围由计算机软件测试员(三级、二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网络安全管理员)(四级、 三级)、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四级、三级)、智能楼宇管理员(四级、三级)、网络系统组建与维护、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软件测试员(JAVA)、创业能力、办公软件应用、多媒体软件制作。(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职业技能培训(详见办学许可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04月14日
分享: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