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5]0092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501662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02日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5〕9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甘泉社区爱照护长者照护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5年9月2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名称由上海甘泉社区爱照护长者照护中心变更为上海甘泉社区嘉禾长者照护中心;住所由甘泉三村47号变更为宜川路310号一幢四层C区460室;法定代表人由刘丹变更为汤晓燕。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5年09月02日
分享: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