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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宗教活动场所登记[2025]0001号决定书

上海玉佛禅寺:

你们提出上海玉佛禅寺法人登记的申请,已于2025年8月26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条件。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国家宗教事务局、民政部《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第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上海玉佛禅寺登记,发给《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书》及副本。

你单位应遵循我国的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和经核准的章程、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普陀区民政局

2025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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