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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5]0038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500713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11日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5〕3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百新养老事务管理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名称、住所、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5年4月1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名称由上海百新养老事务管理中心变更为上海普陀区百新健康心理服务中心;住所由常德路1393弄4号301室变更为真北路1101弄18号502室;业务范围由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和管理;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和管理;养老机构运营服务和管理;承接政府委托的养老事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心理咨询,精神康复,健康促进,精神心理研究与学术交流,承接相关部门委托的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5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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