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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4]0170号决定书

上海善康源为老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4年12月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志丹路176号408室变更为延长西路526弄32号。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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