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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4]0110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403003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4〕110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普陀区西部365职业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4年7月25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卢晓青变更为张雷;业务范围由防水工、抹灰工、水供应输排工L、物业管理员[五级、四级、三级](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防水工、抹灰工、水供应输排工L、物业管理员[五级、四级、三级]、智能楼宇管理员[四级、三级](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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