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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国资委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区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普陀区国资委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区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发挥国有企业“头雁”效应,为我区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区管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担当,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一)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常态化落实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风险管理,夯实企业安全运行基础。

(二)服务区域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与服务本区发展战略结合起来,继续发挥国有企业在城市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工作中的战略支撑作用,始终把好安全关、守牢生命线,有力承担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

(三)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紧盯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问题,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试行制定重点领域较大隐患目录清单。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抓牢重大隐患督办“回头看”,每季度应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不少于一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不少于一次)。严格各类紧急情况和事故报送程序和报送时限,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受控在控。

二、夯实安全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各区管企业要坚持“严在日常、管在经常”,坚持“眼睛向下”,坚持“四早五最”,持续向基层末梢聚焦发力,不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以标准提升引领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一)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示范激励,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树一批“用体系管安全”典型示范企业,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强化以制度促安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员工主动参与企业安全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事故。充分发挥安全检查专家顾问作用,持续对区管企业安全生产开展交叉督导检查。

(二)提升全员安全素质能力。聚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工作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开展培训。严格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和不符合安全条件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履职能力。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提升职工群众事故预防、自救互救能力,关注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三)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倒查机制,查找漏洞、补齐短板,防范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结合风险分级管控,聚焦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特别是对重点场所、重要时段、特殊岗位,组织开展常态化、实战化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健全信息报告机制和临灾“叫应”机制,统筹做好重大活动、重点时段消防安全、反恐防范等工作。

三、聚焦重点领域,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各区管企业要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关口前移管控风险隐患,更加注重源头治本解决问题。

(一)强化建筑施工安全。要健全建筑施工场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现场管理,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完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严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冒险蛮干,严防小施工发生大事故。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危大工程、大型机械、危险作业环节、重点时段、季节性防护等管控措施。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加强管理,建立“不合格”安全生产管理供应商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高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二)强化消防安全。要紧盯“三类场所”,聚焦“四类突出隐患”,持续推进厂房仓库消防综合治理,强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控,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加快消防老旧设施设备安全改造,提升老旧场所消防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围绕电气焊作业培训、使用、管理等环节,建立健全“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支持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动火作业管理。

(三)强化经营性场所安全。要加强对现有的经营性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出租的基本安全条件,严格租赁人资质管理。加强对九小场所的消防设施、“三合一”、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风险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外包外租场所,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全面排查。要持续推进非居建筑、无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提升经营性场所安全管理水平。

(四)强化工贸行业安全。加强企业内部动火、登高、用电、进入有限空间等特种作业环节规范管理,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加强《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建立常态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落实闭环整改。

请各区管企业按本指导意见,结合本企业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单位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于2025年8月15日前报区国资委。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及时向区国资委报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按规定报送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履职践诺报告。区国资委将根据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加强对国资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专项督查和绩效考核,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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