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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普陀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请指南》的通知

2025年02月1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区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保障和推动作用,提升区域企业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普陀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普知产规〔2024〕1号)及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25年度普陀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度普陀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上海市普陀区知识产权局

2025年2月10日

2025年度普陀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请指南

一、扶持对象

对在普陀区依法设立且税务关系落户本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产业导向,支持区域知识产权发展的企业、机构予以重点支持。

二、项目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扶持项目

扶持项目共分为两大类:免申即享类、需申报享受扶持类。

(一)免申即享类

获得以下项目的企业、机构只需提供基础材料,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普陀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含表1、表2),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1.试点示范创建

(1)WIPO全球奖;

(2)中国专利奖;

(3)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

(4)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

(5)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6)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试点)园区;

(7)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

(8)国家、上海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学校;

(9)普陀区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单位。

2.知识产权托管

上海市园区知识产权托管项目。

(二)需申报享受扶持资金类

除“免申即享”类项目,其余项目均需根据《指南》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要求装订、报送。

1.共性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证实性材料

申报的企业、机构需填报《普陀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含表1、表2),并根据不同项目提供如下材料。

(1)高价值专利培育:a.PCT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 申请清单(表3)、专利授权证书及中文翻译件复印件、官方收费证明及其费用详细组成的中文翻译内容、外币兑人民币牌价查询结果、官费明细表(表4)等复印件。b.上海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 认定文件、上海市级专项资金拨付到账证明等复印件。c.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 普陀区高价值专利升级培育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d.各级高价值专利培育赛事奖项 ——  获奖通知或文件复印件。

(2)商标品牌建设:a.“驰名商标”、“千企百城”、“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商标品牌指导站”等各项目的相应认定文件复印件。b.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 核准注册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复印件。

(3)专利产业化:专利产品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相关证明(备案系统下载)。

(4)专利转让许可:a.专利转让、许可 —— 专利证书、交易合同、银行到账证明及发票、机构认定证明(交易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专利权变更或许可备案证明等复印件。b.专利开放许可 —— 专利开放许可声明、许可合同、专利权评价报告、许可使用费用支付凭证等复印件。

(5)知识产权金融:a.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 质押登记证明、质押融资贷款合同、质押合同及放款凭证、已完成还本付息的还款凭证、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银行普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b.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 —— 由普陀区内的银行支行申请并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合同、质押合同及放款凭证、贷款人还款已逾期90天以上或列入中国人民银行不良贷款等级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c.知识产权保险 —— 保险费发票、保单、银行转账凭证、专利或商标证书等复印件。

(6)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a.市级项目 —— 认定文件、验收报告、上海市级专项资金拨付到账证明等复印件。b.区级项目 —— 普陀区评议导航项目申报书、专利分析评议、导航研究报告、实际发生费用的发票等复印件。

(7)知识产权保护:各项目的认定文件、上海市级专项资金拨付到账证明等复印件。

(8)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费用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复印件。

(9)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上海市知识产权工作者、中(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证书、证书持有者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10)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各项目的认定文件、上海市级专项资金拨付到账证明等复印件。

(1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机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税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会计财务报表等复印件。

(12)知识产权活动:举办知识产权领域市级以上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通知、照片、宣传报道及相关经费材料等。

3.填表、装订要求

各申报企业、机构需提供申报材料书面版2份、电子版1份。

(1)书面材料填报要求

各申报企业、机构根据申报项目提交共性材料及相对应的证实材料,须装订成册。

所有材料采用A4纸正反打印,并于左侧装订,加盖骑缝章。申请表及各类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申报表》应采用电子文档方式填写,不得涂改,不得留有空白,若没有该项内容,则填“无”,表中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2)电子材料报送路径

申报材料盖章后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tzscq@163.com。

4.咨询电话

联系人:祝昊、刘曼渝  电话:52564588转7308

5.申报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截止至3月14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普陀区各投促分中心(联系方式见下表)

投促中心

各中心范围划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长寿投促中心

长寿路街道、宜川路街道

黄海荣

52920057

西康路1255号科技大厦12楼

长风投促中心

长风新村街道

董  敏

62237998—3103

云岭东路89号3楼

真如投促中心

甘泉路街道、石泉路街道、

万里街道、真如镇街道、

曹杨新村街道

高  琪

22851953

铜川路568号

2楼

长征投促中心

长征镇

喻承志

52585566

梅川路1255号北楼8楼

桃浦投促中心

桃浦镇

仇天宇(知识产权)

52847137

武威路789号204室

周海东(质量提升)

62501996

武威路789号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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