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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5034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区房管局

吴桂玲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续维护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责任主体不明确的问题

《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确定已作出明确规定。我街道在实际操作中,积极为加梯业主提供多种选择模式,包括建设单位、物业服务公司、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供业主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并就相关业务开展指导,确保责任主体明确、管理职责清晰。

二、关于资金保障困难的问题

针对电梯后续维护资金保障问题,我街道已根据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全过程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开展经费管理账户试点工作。目前,该试点工作已逐步向辖区内有加梯项目的小区全面铺开,鼓励业主预留部分政府补贴资金用于后续使用管理,确保电梯维护资金的稳定来源,为电梯后续维护提供有力保障。

三、关于社区物业参与度低的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全过程管理的若干意见》已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全程参与加梯工作,并主动为加装电梯的所有权人提供加梯管理服务。我街道积极响应,在相关居民区开展试点,鼓励国企物业公司承接成片加梯小区的维保服务,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等方式,提高社区物业参与加装电梯后续维护管理的积极性和专业能力,推动社区物业专业化管理。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联系人姓名:陆萍                 联系电话:56485012

联系地址:华阴路298号           邮政编码:200065

 

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20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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