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对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501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2025年07月1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普陀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提案”的提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关注与宝贵建议。区建管委高度重视你们的建议,现就有关意见书面答复如下:

一、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无障碍环境建设协同推进工作,具体负责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无障碍建设项目的使用状况进行监督管理。普陀区具体由区建管委负责,区建管委主要结合市政、交通等领域,统筹区残联、各街道(镇)的需求,提升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深化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升环境品质

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在无障碍设施与环境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日益成熟。区建管委与区残联专门落实了无障碍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逐年开展无障碍专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逐步解决居住社区、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城市道路、服务场所及信息交流等多领域的无障碍需求。

目前,已针对部分康复之家、老旧小区等场所开展无障碍设施提升,增设无障碍扶手、改造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有效改善了此类区域的无障碍环境。

下一步,区建管委将重点聚焦半马苏河滨水公共空间,全力提升重点区域的无障碍环境配套建设水平。

(二)完善全流程监管机制,确保设施规范

区建管委紧紧围绕设计施工流程,强化全过程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与新建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三同步”原则,从源头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

在新建、改扩建项目中,严格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对无障碍设计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着重检查无障碍设施是否按图施工且符合标准要求。在建设项目方案征询阶段,建设单位必须提供无障碍设计实施单篇,详细阐述项目概况及无障碍设施内容,经区建管委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区建管委现场踏勘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审核建设单位的无障碍建设自查报告,合格后再安排综合竣工验收。

下一步,区建管委将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各产权单位做好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无障碍设施功能完备、使用安全。

(三)强化无障碍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一方面,区建管委将定期组织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无障碍意识,并依据《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明确并落实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升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另一方面,在公交站点、非机动车停车点等公共场所合理增添无障碍设施引导标识,优化出行指引。同时,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残障人士的关注与理解,增强社会的包容性和自觉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营造无障碍出行环境的良好氛围。

未来,区建管委将持续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全力打造全龄友好、包容共享的宜居普陀。

感谢你们对我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支持!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220

 

联系人姓名:朱翔            联系电话:52564588-7817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8楼    

分享: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