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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5046号提案的答复
体育界别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区级优秀体育学生招生录取政策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普陀区教育局全面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体教融合和学校体育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本区学校体育工作改革发展,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体教融合和学校体育工作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等要求,自2022年起每年按照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体安排,指导各市级“龙头校”平稳有序地做好市级优秀体育生招录工作。同时,参照每年“关于做好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优秀体育学生工作的通知”制定当年度“普陀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区级优秀体育生工作方案”,指导各区级“龙头校”平稳有序地做好区级优秀体育生招录工作。
根据市教委每年公布的“关于做好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优秀体育学生工作的通知”,市级优秀体育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当年度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经了解,已远低于部分高中(例如曹杨二中、宜川中学等)2022年前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分数线。区级优秀体育生的录取分数线由各区级“龙头校”自行制定,一般为本校录取分数线基础上下调20分。其录取分数线的制定是经区级“龙头校”根据学校体育项目发展特色以及每年学校运动队实际组队需求而定。
高中阶段学校并不是优秀体育生的升学终点。近年来,我国在推进高考改革的过程中,明确取消了所有奖励性质加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门槛也进一步提高:2024年起,报考条件必须为国家一级运动员,而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录取分数线下20分;2027年起,报考条件除国家一级运动员外,还须近三年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高校升学通道急速紧缩也是造成目前青少年体育竞技人才减少的重要原因之一。
下一阶段,普陀区将围绕全面育人目标,进一步健全本区优秀体育学生培养体系,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统一程序、统一标准,严格规范操作,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中招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促进我区中小学运动队高水平建设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体教融合工作。区教育局会同区体育局,进一步完善区内学校体育“一条龙”项目布局。在现有11个市级“龙头”项目、13个区级“龙头”项目的基础上,在下一轮(2028-2030)学校体育“一条龙”申报中,争取形成重点项目全覆盖推进、新兴项目试点突破的布局,进一步拓宽我区优秀体育生升学通道。此外,教育、体育两家将为布局学校提供训练设施设备、保障课余训练时长、师资力量、梯队建设等方面的全力支持,切实解决学训矛盾,不断提升青少年体育训练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适当增加集体项目招生人数。2024年,普陀区经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区”。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遴选区内1所高中、3所初中、6所小学形成“1+3+6”足球人才贯通式培养布局。考虑到集体类运动项目的发展特点,及其对团队意识、团队磨合的长时间要求,允许“1+3+6”试点学校校队成员在升学时成建制流动。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普陀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