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077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2018年06月29日 来源: 上海普陀信息公开属性:公开
关于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077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区政协农工界别组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创业共享平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国家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也是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四梁八柱”建设任务核心之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双创工作相关部署与要求,我区人社部门会同相关委办局,重点聚焦创新创业主体培育,不断夯实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积极营造便利化、低成本、专业化,开放共享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农工党区委提出的有关创业空间、创业模式方面的对策建议,对今后进一步推荐本市“双创”工作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聚焦政策,加强扶持力度
对于初创期企业,目前根据我区政策将给予开办费、社保费、房租、贷款贴息等补贴,基本覆盖各类创业群体、各个创业阶段。
企业开办扶持:创业组织招录本市户籍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创业者为35周岁以下青年及大学生的,给予创业组织一次性开办费扶持补贴5000元;创业者本人完成创业培训或创业见习并在1年内创业的,给予创业组织一次性开办费扶持补贴5000元;稳定本市人员就业3人及以上、5人以下的,给予创业组织一次性开办费补贴5000元;稳定本市人员就业5人及以上的,给予创业组织一次性开办费补贴10000元。
创业场地扶持:创业组织入驻经本区认定的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且符合市级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条件的,参照市级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标准另给予区级创业场地补贴,市、区补贴总额以实际发生租金为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创业组织注册登记起的3年。
企业社保费扶持:创业组织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本市户籍的创业者,或为当年度稳定本市人员就业5人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创业者,或为35周岁以下青年及大学生创业者,接受本区创业指导服务,按实际招录本市户籍失业人员人数和社会保险缴费月数,给予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的50%,累计补贴数不超过144月次,期限不超过自注册登记起的3年,同一人员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创业贷款贴息:本区注册经营的创业组织,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且符合市级小额贷款利息补贴政策条件的创业组织,以实际支付利息为限,对贴息的不足部分给予一次性补贴。
申请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2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且符合市级小额贷款利息补贴政策条件的创业组织,参照市级贴息标准给予创业组织区级创业贷款贴息,市、区补贴总额以还款时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为限。
创业孵化基地扶持:
1、一次性孵化成果费补贴
(1)创业孵化基地获得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称号的,给予孵化基地20万元的一次性孵化成果费补贴。
(2)创业孵化基地内企业在市级创业评选活动中获奖的,按获奖企业数给予孵化基地每家5万元的一次性孵化成果费补贴。
(3)创业孵化基地内企业在区级创业评选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得到社会机构注资50万元以上的,按企业数给予孵化基地每家2万元的一次性孵化成果费补贴。
2、生存期孵化成果费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内设立的“微创苗圃”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孵化基地生存期孵化成果费补贴,标准为每月3万元;
(1)对孵化团队收取的租金、物业费等各项费用合计不超过孵化基地内均价的 50%;
(2)孵化的创业项目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并接受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的服务;
(3)“微创苗圃”内孵化团队入驻数全年累计超过20 家,且入驻团队实地办公率达到70%;
(4)所孵化团队在生存期孵化后在本区注册企业数全年超过10家。
3、发展期孵化成果费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内自2016年1月1日起新注册的企业,经营存活期超过12个月,且稳定本市人员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每家企业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基地发展期孵化成果费补贴。
4、基地运营补贴
每年对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按每家基地每年5万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基地运营补贴。
二、以创业型城区创建为契机,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围绕创建五大体系指标,开展评估自查总结,迎接市专家考核组至普陀实地查看创建情况,听取创建汇报,并参加创建集中评审,完成创业型城区创建终期评估。
一是完善“一体两翼”的联动机制。发挥政府部门作为“一体”的联动效应,发挥创业导师团和创业者联盟作为“两翼”的助力作用,进一步整合公共创业服务资源,形成合力,提升服务实效。整合资源加强组织领导,由区长和分管区长牵头召开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定期组织召开创建联委办局及街镇络员会议,建立创建工作微信联络群,及时沟通反馈创建进度,形成合力;依托我区创业指导专家团、创业导师团等的创业专家资源,为青年及大学生、初创阶段的创业者、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法律、人力资源、营销管理、金融投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创业培训服务以及创业政策咨询、企业经营运作、投融资专业服务等方面的咨询指导;组建普陀区创业者联盟,自联盟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了创客跑、禅修、交友等活动,以独特的方式为创业者提供精神补给,倡导健康创业,形成了区域内政府扶持、创业者互助服务的良好局面。
加强市区联动,先后承办市人社局“不忘初心,逐梦前行”海纳百创回顾与展望主题活动、“乐创青春、启航职场”上海市青年(大学生)职业训练营启动仪式暨普陀区就业创业服务季主题日活动、“海纳百创——凝新聚力‘五.四’公益行”。由区人社、区科委、区民政、区妇联共同承“创业星”选拔计划、“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孕育乐享丽人创业计划”等创业主题活动,吸引创业新星及创新项目入驻普陀,营造了区域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涌现了上海市第五届十佳创业新秀李晶及王剑锋、上海市第五届十佳创业新秀入围奖梁爽及张吉林等一批创业典型。
作为普陀区创业服务的品牌项目,“创业星”选拔计划至今已举办至第四届,选拔计划将赛事和孵化紧密结合,依托普陀区“创业汇”公共创业服务平台,以“创业项目路演+专项培训+名师指导+投融资对接+园区孵化+创业社交”为主线,通过深入挖掘、整合创业资源,遴选互联网+、现代服务、文化创意等领域的优秀创业项目团队或初创企业落户普陀,结合曹杨路创业孵化集聚带的建设,助力本地创业者,挖掘上海创业新星,打造普陀创业服务生态链。
二是深化“一带两平台”工作格局。打造曹杨路创业孵化集聚带和就业创业、培训公共服务e平台,完善“普陀就业源”、“上海创业汇”、“技能普陀”微信公众号,建立就业——创业——培训——人才四联动的新模式。进一步搭建孵化平台,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开展了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评估工作,加强对创业服务机构的扶持和指导,着力提升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能级;充分挖掘区域创业孵化资源,启动新一批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的评定工作,并择优推荐参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结合曹杨路创业孵化集聚带的建设,汇集更多的创业孵化服务资源,助力创业成功。全年新增2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有1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获评年度评估A级,新评定5家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目前全区共有15家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其中,中华1912、谈家28、华大科技园、天地软件园、近铁云中心、麦腾创业天地、同济沪西园区、星翼空间8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作为首个公共创业服务微信公众号,“上海创业汇”自上线以来,为创业者提供各类创业服务资讯,涵盖政策、场地、活动等,并推出了专家线上咨询等服务功能,微信每日精准推送创业信息,每篇阅读量近千人次,目前已积累粉丝24000余人。通过线上平台与线下“创业汇”园区的互动,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业扶持,提升服务实效。
三是培育“一街一镇一品”服务项目。优化社区就业创业环境,提升社区创业服务功能,支持各街镇结合自身特点,打造社区就业创业“一街一镇一品”特色项目,以此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业型社区建设。目前我区十个街镇均建立了自己的社区就业创业服务特色项目,例如长寿街道的“创客鸟巢”、石泉街道的“创享会&六合院”、长征镇的“助业直通车”等。
三、创业政策落实情况
我区自推出开办扶持、社保扶持、场地扶持以来,创业扶持政策的年申请量经历了初期的逐年递增,到近年的渐趋平稳,政策的受益人群愈加广泛,政策的补贴标准逐渐提高。
市级创业场地扶持补贴从2013年以来,申请笔数呈逐年减少的态势,体现了创业形态正逐年发生变化,由生存型创业向机会型创业转变,创业者不再拘泥于固定的经营场所。从而造成场地扶持的政策需求有所减弱。
区级创业场地扶持呈现平稳态势,由于园区场地的限制及对入驻园区的企业有一定的要求,每年入驻的企业数量相对稳定,故区级房租补贴保持平稳发展。
由于企业社保扶持补贴政策的延续性,近年来申请笔数趋于平稳,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创业者在创业初期的用工成本,帮助创业组织更好的发展。
由于2013年企业开办扶持补贴政策中补贴标准和补贴条件都有所改变,故该年的申请笔数及金额与往年相比都提高了50%以上,之后几年的发放金额也稳步提高,到了2016年新一轮政策出台,企业开办扶持补贴政策的申请范围更是扩大至非本市户籍创业者且补贴金额亦有所提高。
受益于开办扶持、社保扶持、场地扶持的政策效应,我区的创业扶持政策申请总量近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创业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我们对于补贴资金的安全也越来越重视,加强了资金的监管。
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情况
一方面把好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入口关。区人社部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方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培育新型创业孵化管理模式,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孵化基地。一是强调要有孵化功能:为有意向的创业者和创业团队提供免费或低租金的场地,帮助其降低创业成本。同时配备创业导师、提供创业培训、见习和辅导、帮助完善创业计划,促进其成功创办企业,提高创业成功率,这是人社部门创业服务的特色。二是强调创业服务能力:打造不同的基地特色,支持各创业孵化基地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优势,提供专业化、差异化、多元化的大众创新创业服务。
另一方面好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评估关。根据市、区创业孵化基地相关绩效评估办法,区人社部门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创业孵化基地年度服务成效进行绩效评估,确定相应等级,最后对通过年度评估的创业孵化基地的产生的创业孵化成果进行政府购买。评估办法的核心思想建立在“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在孵创业实体,基地的创业组织只有达到一定的数量,才能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二是注重入孵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和入孵创业实体到期出园率,即孵化效果;三是注重创业带动就业情况,历年提供的就业岗位数和当年的新增岗位数,这是人社部门的民生职责。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一方面我局将组织开展新一轮政策的制定调研工作。将重点研究提案中所建议的给予入驻创业共享平台的创业者适当物业费补贴、给予创业共享平台机构政策补贴、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等政策,并针对创业企业的痛点、难点,扶持政策将向青年创业群体、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方面倾斜,进一步提升我区政策的扶持力度。
另一方面将进一步鼓励和宽容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市人社局积极调整完善针对青年大学生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区人社局也相应出台了包括创业培训见习补贴、创业场地房租补贴、青年大学生初创期社保费补贴、创业贷款担保及贴息等一系列政策。同时,不断优化服务模式,针对青年人需求,提供创业能力测评、创业政策查询、 专家咨询指导、创业园区推荐、主题服务活动等公共创业指导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线上平台建设。将结合提案中所建议的“打破物理空间局限、建立创业共享平台”,将进一步完善“创业汇”微信公众号的开发,探索政策培训在线化、申请材料无纸化,材料流转数据化,切实提升线上平台作用。二是完善孵化平台建设。将完善园区评估机制,加大园区培育、引进、服务力度,推进孵化基地的建设发展,拟探索产学研与创业孵化发展相结合,通过产业集聚,实现园区效益增长,提升区域孵化基地能级。三是完善见习平台建设。将结合创业见习新政策的落实,拟探索创业见习、创业孵化“双基地”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客空间申报成为青年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为见习学员提供“见习+孵化”相结合的创业见习服务,提升学员的实战能力、把握市场的能力,提高见习后创业成功率。
(三)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能级
一是提升专家服务质量。将探索推进专家志愿服务星级制度,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依据,加强专家工作的机制保障,提升志愿服务实效。二是提升培训服务水平。将结合新政策的制定出台,开展组团式服务,进社区、校区、园区开展政策宣讲。三是加强培育服务力度。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创业星”选拔计划,将探索与觉群大学生基金会等社会创业机构合作,进一步扩大“创业星”的影响力,力争吸引更多优秀创业者来普陀创业。
(四)进一步拓展创业服务形式
一是围绕各类创业群体、各个创业阶段、各种创业类型建立创业服务政策体系。市人社局形成了面向初创企业的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社会保险费补贴、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等的政策扶持链。为更好的扶持创业团队,区人社部门在总结评估现行政策的基础上,设想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二是以孵化基地为抓手加强对创业者的服务。在对创业政策和孵化基地进行调研后,发现孵化基地内的企业,相对来说,在管理各方面都比较规范,在宣传创业扶持政策和服务时,孵化基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要进一步以孵化基地为抓手,着重对基地内企业提供服务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的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体系。连续多年成功举办“创业星选”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汇集更多的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创造更多与产业界对接的机会。坚持对立项结果的公示、公开制度。在技术评价基础上,引入“路演”等市场选项机制,以专业投资人的视角评选企业项目的市场潜力。建立完善比赛规则,形成有效的大赛管理办法,对于项目实施不诚信的对象,以及对评审过程中违反评审规则的专家等,建立“黑名单”制度;结合以往参赛企业的建议,2018年探索“双向评分”机制,参赛企业可对赛点和专家进行点评。针对各项创业星选活动制定严格的参赛规程,实施规范的参赛流程,通过项目路演和分组对抗的形式进行决赛,通过层层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出的典型是切实优秀的创新创业者。
四是在完善创业服务系统,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创新创业服务。在市人社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开发了“海纳百创”微信服务平台,我区人社部门先于市人社部门开发了“上海创业汇”微信公众号,将进一步整合政策服务资源,开发了创业资讯、 创业服务、 创业活动三大功能版块和若干个子功能模块,创业者可以在服务平台上查询市、区两级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在线接受专家指导以及查询有关第三方社会机构的服务信息等,为创业者提供更为丰富的创业服务。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