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发布《关于 贯彻<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的意见》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0720260099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5年12月11日
发文字号:
普府〔2015〕135号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1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评估,《关于贯彻<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意见》(普府〔2003〕31号)、《关于调整普陀区城市居住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普府〔2003〕33号)、《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等调整事项的通知》(普府〔2004〕24号)、《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适用本区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等事项的通知》(普府〔2004〕65号)、《关于贯彻<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意见》(普府〔2005〕75号)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需继续实施,现予重新发布。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4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1日
分享: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