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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2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以下简称“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电话:021-52564588转2587,邮箱:linm2@shpt.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陀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重要作用,着力打造透明度更高、营商环境更优的城区。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按照《条例》《规定》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全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868条,集中发布区政府公报24期,集中发布2025年度普陀区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全区共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08件,较去年增加26.26%,其中,申请方式信函249件,网站1547件,当面12件(图1);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32件(含2024年结转114件),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482件,占26.31%;不予公开80件,占4.37%;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642件,占35.04%;属于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重复申请等情形不予处理37件,占2.02%;其他处理591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销334件),占32.26%(图2);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90件。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量位居前列的部门为: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建管委、长征镇,申请事项主要涉及土地规划、房屋征收补偿、市场监管及业委会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深化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总结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着力将政府公报打造为本区政策发布第一平台,优化信息分类体系与检索功能,提升政策信息发布的整体性、规范性,便利企业群众通过权威渠道及时、全面、准确获取政策信息。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和发布审查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同机制,实现全量主动公开公文备案自动推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以数字化、智能化为导向推进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网站运营管理机制,优化功能布局与技术架构,提升用户体验与平台安全稳定性。稳步推进全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运营,发挥网站政策留言板等政策咨询回应机制的特点和优势。聚焦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高频办事场景,拓展涉外服务功能,优化完善“上海国际服务门户”信源报送机制。优化政府公报专栏建设,完善检索、订阅等服务功能。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政务公开全流程监督保障,围绕创新重点工作、依申请公开办理、上海国际服务门户信源管理等方面,组织开展全区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通过第三方按季度对各部门、各街镇强化监督测评,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社会评议,结合“政府开放月”等活动,广泛听取行业协会、企业群众等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精准收集公众需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工作闭环管理,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6 |
24 |
6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970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477 |
||
行政强制 |
2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980.5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57 |
144 |
0 |
0 |
1 |
6 |
180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1 |
0 |
0 |
1 |
0 |
12 |
11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23 |
45 |
0 |
0 |
0 |
1 |
46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2 |
0 |
0 |
0 |
0 |
0 |
2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8 |
0 |
0 |
0 |
0 |
0 |
8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5 |
1 |
0 |
0 |
0 |
0 |
26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47 |
42 |
0 |
0 |
0 |
0 |
48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43 |
1 |
0 |
0 |
0 |
0 |
14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13 |
1 |
0 |
0 |
0 |
0 |
1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58 |
2 |
0 |
1 |
0 |
14 |
175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63 |
1 |
0 |
0 |
0 |
0 |
64 |
||
3.其他 |
303 |
45 |
0 |
0 |
1 |
3 |
352 |
||
(七)总计 |
1673 |
139 |
0 |
1 |
1 |
18 |
183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85 |
5 |
0 |
0 |
0 |
0 |
9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93 |
7 |
25 |
8 |
133 |
12 |
0 |
2 |
1 |
15 |
22 |
0 |
3 |
1 |
26 |
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含上年度结转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信息公开内容存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建立“日常巡查+定期核对”机制,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平台,对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重点公开栏目实行巡查核对,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更新;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组织开展全区依申请公开业务专题培训,重点围绕答复规范、法律适用、争议化解等内容进行案例教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审核机制,强化案例结果运用,推动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
(二)2025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深度与针对性不足,部分政策解读仍以文字解读为主;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精细化水平有待加强,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有待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紧扣中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聚焦经济发展,提升政策公开实效。紧扣“一带一心一城”发展布局、沿沪宁协同创新等重点领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强化信息发布时效,深化经济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探索构建沿沪宁政策协同机制,上线“沿沪宁协同创新集市”,整合协同创新政策信息发布资源。实现门户网站政务频道、营商频道政策同源发布,推动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键查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聚力城市建设,增强政务公开质效。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美丽普陀建设等重点工作,主动公开架空线入地、海绵城市建设等领域政策文件,持续推进污染防控举措、环境质量状况等方面信息公开,聚焦群众关切热点,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切实提升城建领域政务公开与便民服务质效。
三是聚合民生保障,强化惠民信息透明。以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生核心领域为重点,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按月发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老年综合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资金发放情况,强化全流程透明化管理,以公开保障民生权益,提升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
(二)聚焦提质增效,筑牢政务公开服务根基
一是压实公开责任,提升便捷高效水平。以“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为核心阵地,全面压实依法公开责任,集中统一发布区政府及各工作部门主动公开公文信息,确保权威信息“一站式”获取。通过重大行政决策专题专栏,集中展示全流程节点信息,常态化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首次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专题会议。发布涉企行政检查、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等政府信息。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全面归集各类惠企政策文件与申报指南,创新增设申报进度标识提醒功能,同步提供政策延伸阅读服务,以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赋能营商环境的“感受度”。
二是构建解读体系,精准回应社会关切。搭建“问答+图文+短视频”多元化政策解读矩阵,深度拆解政策核心内涵,其中2025年推荐的《上海市普陀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成功获评“上海市政策解读优秀案例”。打造“普陀政务直播间”特色品牌,创新采用“门户网站+视频号”双平台联动直播模式,聚焦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高频办事事项等公众关切重点,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57场直播活动,让政策解读更接地气、更易理解,真正实现政策“听得懂、用得上”。
三是深化改革实践,拓宽公开服务渠道。稳步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修订出台区级政府公报管理办法,以清单化管理明确公报刊登范围,规范编制、审核、发布、保管全流程闭环管理,构建“一级政府一个政策集中发布窗口”全新格局。整合线上线下发布资源,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助终端新增公报查询、打印功能,形成“门户网站+小程序+APP+自助终端”多渠道覆盖的服务网络,纸质公报印发数量精简80%,实现数字赋能与绿色办公双向增效。
(三)强化互动赋能,扩大社会参与广度深度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精心组织“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各类开放活动47场,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同步优化“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政府开放月”专题页面,新增活动变更预告、在线点评等功能,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便捷度与体验感,搭建起政府与民(企)良性互动的坚实桥梁。
(四)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5年度,发出收费通知数的件数为40件,通知收费金额为32740元,实际收费数量0件,实际收费金额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