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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的通知

2013年05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安应急[2013]48号文的要求,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的总体安排,2013年6月17日至23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以下简称演练周)。为使演练周活动取得实效,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演练周各项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演练周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为基础、全面提升应急能力为主线,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加强对演练周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好活动经费和各种保障。通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技能培训等活动,普及应急知识、达到提高应急意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结合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2011)要求,制定演练工作方案,通过演练,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三、广泛宣教,扩大应急管理工作影响力

  各单位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起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组织举办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现场应急技能演示等方式,向从业人员提供应急管理政策法规、逃生装备应用和逃生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利用宣传展板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总结,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演练周活动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把应急演练工作引向深入。

  各街道(镇)、各单位要将应急演练周活动总结和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请于6月25日前报送区安全监管局监察科(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份,并报送电子版)。


                          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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