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听证告知书(第020594号)

2026年06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听证告知书》

文书送达公告

柴飞虹(3101011960*******):

你因在交通西路108弄14号204室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案被本机关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因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听证告知书》(沪(普)宜办罚听告字〔2026〕第020594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和《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第(五)项之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上海市普陀区宜川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下附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听证告知书。

公告联系人:郭老师、姚老师       联系电话:56352632 15121028039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听证告知书》(沪(普)宜办罚听告字〔2026〕第020594号)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分享: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