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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2025年06月17日 来源: 上海普陀费欣源:
本机关于2024年11月12日,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普2405020218号),因你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现向你进行催告,由于违法当事人费欣源因有联系方式但拒绝沟通,无法直接送达,提供地址后通过邮寄送达但无人接收,无法进行留置、邮寄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沪(普)宜办催告字【2024】第020218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文书见附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沪(普)宜办催告字【2024】第020218号即视为送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送达,请相关当事人给予关注并及时与本机关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56352632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沪(普)宜办催告字〔2024〕第020218号)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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