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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5年04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俞静莉(420303XXXXXXXX2584):
经调查,你擅自搭建建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作出沪(普)宜办城管告字[2025]第0200151号《权利义务告知书》。现因本机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述法律文书,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沪(普)宜办城管告字[2025]第0200151号《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宜办城管告字[2025]第020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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