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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核编车辆的函

区机管局:

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上海市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关于重新组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的通知》(普委编委〔2024〕21号)和《关于调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编制数的通知》(普委编办〔2024〕17号),机构级别为副处级,人员编制244名,其中事业编制176名、行政执法人员编制68名,工作职能为突发卫生事件处置、疾病监测、防治、健康教育、防病检测、卫生学评价、预防体检、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卫生行政许可审核发证等。目前,上海市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公务用车编制10辆(业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有公务用车编制5辆(行政执法用车5辆),现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机构重组原因,特提出核编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由原疾控中心划转),行政执法用车5辆(由原卫监所划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由原疾控中心划转),请予核编。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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