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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025年06月13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一、领导干部普法目录
1、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工作人员普法目录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责任机构:法制科
(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责任机构:党群科
(三)《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责任机构:办公室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责任机构:登记许可科
(五)《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责任机构:信用监督管理科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
责任机构:公平交易科
(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反有组织犯罪法》
责任机构:执法稽查科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
责任机构:广告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责任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标准化条例》
责任机构:质量发展促进科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
责任机构:质量监督管理科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责任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责任机构:食品安全协调科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上海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责任机构: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
(十五)《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
责任机构: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科)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
责任机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科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责任机构: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八)《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责任机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责任机构:网络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
责任机构: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管理所
三、社会公众普法目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责任机构:登记许可科
(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责任机构:信用监督管理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
责任机构:公平交易科
(四)《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反有组织犯罪法》
责任机构:执法稽查科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
责任机构:广告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责任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标准化条例》
责任机构:质量发展促进科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
责任机构:质量监督管理科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责任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责任机构:食品安全协调科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上海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责任机构: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
(十二)《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
责任机构: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科)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
责任机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科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责任机构: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责任机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责任机构:网络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
责任机构: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管理所
四、普法方式
(一)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过程。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宣讲有关法律法规,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优化执法环境。
(二)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月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11月安全用药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普法时间节点,有组织地持续推进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进机关、进党校,广泛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
(三)打造普法品牌创新宣传方式。制作接地气、顺民意的视听宣传作品,在寓教于乐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宣传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四)提升以案释法能效。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进行违法案例公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普法效果和示范效应。通过案例讲解,提升经营者守法意识,警示违法行为,同时增强消费者鉴别和维权能力。
(五)强化“一专多能”法治教育培训。以执法一线亟需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开展“一专多能”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带动执法队伍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执法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