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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5年07月2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建管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统筹推进城区建设管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高位推动7.0版营商环境改革,积极落实行政权力事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依托“一网通办”平台进行业务流程再造,提供申请、收件、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全流程的网上服务,实现所有审批事项“全程网办”,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实体化运作,同时积极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好办快办”等要求,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体验度、满意度。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目前,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已经完成整建制进驻,实现了工程建设领域审批业务的全覆盖。依托审批审查中心,区建管委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全年实施区级行政许可事项21项,事项申请量669件,其中受理669件,办结669件,办结率100%,全部事项均为网上受理、全流程网办。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区建管委着力抓好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结合“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及日常巡视等有效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批后项目监管全覆盖。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批后监督有关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项目17个,建筑面积31.29万m2,涵盖厂房仓库、学校、住宅、国家机关办公、商业、歌舞娱乐等类型,涉及设计单位15家、审查机构8家,共开具整改通知单10份,意见通知单16份,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6条、相关政策文件未执行到位12条、一般性检查意见78条、设计深度不足124条。加大消防验收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力度,根据相关线索,全年共立案查处消防验收违法行为4起,处罚金额5.53万元。加强掘路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批后项目监管全覆盖。开展道路日常巡视742次,出动巡视5186人次,组织检查掘路工地96个、出动检查人员165人次,重点查处无证掘路违法行为、违反许可规定、不按作业时间作业、随意扩大施工区域、违反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等行为,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四、改革创新情况

开展区领导干部“帮办”服务,区建管委主要领导走进工程建设审批审查中心窗口坐班,零距离了解项目需求,进一步优化“帮办”服务流程,切实为项目提供便利、解决难题。2024年领导“帮办”4件,新改扩项目平均用时1.5个工作日,装饰装修项目平均用时1工作日,市政项目平均用时1.5个工作日,均符合审批用时要求。

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紧扣“桩基先行”、“桩基+围护”、“建筑师负责制”、“分期验收”等关键信息,做好政策宣传、材料审核、消防验收抽查点击等工作。2024年发放宣传册300份,电话解疑答惑9362人次,发放桩基施工许可5张,成功申报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5个。

联勤联动,加强消防监管力度。根据《关于印发普陀区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普建委[2023]99号)的要求,我委与区消防救援支队共同建立消防审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讨论消防审验违法违规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治。2024年,我区共召开联席会议3次,讨论了包括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告知承诺制备案、“六无”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处置机制、消防产品专项检查等内容,我委每月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抄送消防救援机构,形成工作合力。

五、监督制约情况

区建管委始终围绕坚持强化党建引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收集群众举报等方面,不断完善对行政许可和批后监管等行为的监督制约。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四责协同”机制落实,2024年我委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做好节前警示提醒,持续纠治“四风”,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加强理想信念建设,不断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党建引领基础。积极落实政府服务“好差评”制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公布的投诉电话和投诉窗口对服务进行评价,截止目前窗口办件零差评,未接到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类纠正处理情况。我委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主动收集群众举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主动收集群众举报,向所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项目发放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反馈表86份,无不良反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今年我委将继续秉持优质高效的工作原则,不断深化“一网通办”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办事群众和企业的认可和口碑。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紧密围绕市、区审批改革的相关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一体化”办事服务。巩固“好办、快办”“智能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改革成效。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限、减跑动,方便企业办事。

二是结合“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手段,加强工程建设违法行为发现查处,做好批后监管工作。

三是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筹划协调相关部门,深入推进水电气联合报装“一件事”,力争解决企业“多头跑、折返跑”的问题。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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