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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026年05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一、领导干部普法目录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党内法规
二、工作人员普法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责任部门:各科室、部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科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
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三、社会公众普法目录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住房保障管理科、区征收保障和物业服务事务中心
2.《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物业管理科
3.《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规定》
责任部门:住房建设监管科
4.《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5.《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城市更新和房屋安全监督科、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责任部门:房屋征收管理科、区征收保障和物业服务事务中心
四、特定相对人及利益相关人普法目录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普法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2.《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规定》
责任部门:住房建设监管科
普法对象:住宅建设单位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责任部门:房屋征收管理科、区征收保障和物业服务事务中心
普法对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被征收人
五、普法方式
1.积极履行普法责任,通过党组会、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强化普法工作与房管业务深度融合,深化与街镇联动协作,依托政府网站等多元渠道抓实法治宣传,精准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凝聚基层法治共识、正确引领房管领域法治舆论。
3.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政府开放月等重要节点,聚焦城市更新、物业治理、住房保障等相关内容,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