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冰婧: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已依法作出《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长府告字〔2026〕第0800508号。现因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述法律文书,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规定,向你通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长府告字〔2026〕第0800508号。自发出本通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