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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建设桃浦智创城028-02地块绿化景观新建工程项目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申请办理桃浦智创城028-02地块绿化景观新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收回。该项目位置为普陀区桃浦镇,东至规划新开一号河、南至桃菊路、西至祁连山路、北至古浪路,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所载,建设用地面积8933.21平方米,其中涉及国有26.41平方米、国有(既有道路)22.58 平方米、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8884.22平方米。

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5]47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5]24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另查,上述8933.21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中,8884.22平方米已因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储备项目以沪普府土[2019]16号、沪普府土 [2019]34号收回国有。本次涉及收回其余48.9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桃浦智创城028-02地块绿化景观新建工程,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收回上述48.9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文件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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