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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建设真华南路辅道辟通及相关工程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501250
主题分类:
土地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利用〔2025〕3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申请办理真华南路辅道辟通及相关工程土地使用权收回。该项目位置为普陀区真如镇街道、石泉路街道,南起广至路、北至规划府村路(不包含真华南路主线地道)。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所载,建设用地面积15254.31平方米,其中涉及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4719.97平方米,国有(既有道路)227.25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307.09平方米。
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4〕89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4〕42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另查,上述15254.31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中,142.09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已经普府土用〔2002〕64号收回,131.05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已经沪普府土〔2016〕4号收回,33.95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 已经沪普府土〔2023〕86号收回;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就14719.97平方米土地签署土地使用意向书,同意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使用14719.97平方米土地;剩余227.25平方米国有( 既有道路)未予收回。本次共计收回14947.2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真华南路辅道辟通及相关工程,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收回上述14947.2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文件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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