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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皋兰山路(金昌路-武南路)道路新建工程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402506
主题分类:
土地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利用〔2024〕4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申请办理皋兰山路(金昌路-武南路)道路新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收回。该项目位置为普陀区桃浦镇,南至金昌路,北至武南路。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所载,建设用地面积12635.69平方米,其中涉及城市地上空间用地546.54平方米,国有土地(无权属)360.37平方米,区土发中心储备土地11728.78平方米。
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3〕92号批复项建书。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4〕2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另查,上述12635.69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中,11728.78平方米土地已经沪普府土〔2020〕1号、沪普府土〔2017〕16号、沪普府土〔2018〕44号文收回国有;本次涉及收回其余360.3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皋兰山路(金昌路-武南路)道路新建工程,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收回上述360.3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文件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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