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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皋兰山路(武南路-真南路)道路新建工程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申请办理皋兰山路(武南路-真南路)道路新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收回。该项目位置为普陀区桃浦镇,南至武南路,北至真南路,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所载,建设用地面积22114.8平方米,其中涉及国有(规划道路)19267.1平方米、国有(带拆公共绿地)197.6平方米、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265.9平方米、626街坊6丘业主22.8平方米、国有(既有道路)2282.3平方米、国有(既有绿化)79.1平方米。
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1〕65号、普发改投〔2024〕4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1〕129号文变更项目建设主体。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1〕8号、沪普规划资源选预变〔2022〕1号、沪普规划资源选预变〔2023〕3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另查,上述22114.8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中,265.9平方米区土发中心土地已经沪普府土〔2023〕11号收回国有,19267.1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已经沪普府土〔2017〕16号、沪普府土〔2019〕50号、沪普府土〔2020〕1号、沪普府土〔2020〕32号、沪普府土〔2020〕3号、沪普府土〔2021〕15号、沪普府土〔2022〕19号收回国有;197.6平方米国有(带拆公共绿地)已经普府土用〔2001〕77号收回国有。本次涉及收回其余2384.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皋兰山路(武南路-真南路)道路新建工程,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收回上述2384.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文件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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