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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13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区委政法委:
费筠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围绕“深化法治助企精准服务”所提的三项建议,立足我区协同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针对性强、视角务实,我院对此高度重视,现就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化法治助企精准服务
我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延伸作用,依托“政会法企”“法律明白人”等载体,结合辖区企业在资产处置、合规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需求,持续完善面向市场主体的法律服务。持续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实体化运行数智金融巡回审判站等平台,重点围绕产权保护、合同履约、公司治理等企业关切领域,定期开展普法宣讲、案例发布,提升法律服务的精准性与实效性,帮助企业依法防范和化解经营法律风险。
二、关于规范涉企案件强制措施的适用
加大对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合法财产权益的保护力度,提升案件审理效率。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平台,充分运用“民商事案件财产保全脱保”“财产保全解封申请提示”应用场景提示手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将严格遵循比例原则和必要性原则,审慎评估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善用“活封活扣”措施,防止超范围、超限度查封,切实做到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将对被执行企业正常运营的干扰降至最低。
三、关于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
我院将进一步发挥司法建议、典型案例发布等审判延伸职能作用,强化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推动涉企纠纷的预防与化解。同时,我院将进一步深化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在股权债权转让、企业注销、破产事务办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共享与工作衔接,协力构建服务企业发展的多方联动格局。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