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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50048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发文字号:
普房管〔2025〕2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王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公房综合修缮和成套改造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市修缮中心下发的《关于明确“十四五”期间旧住房更新改造市级项目及补助专项资金若干工作要求的通知》内容,2000年前建成的建筑结构较差,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群众改造意愿迫切的各类住房(部分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经市房管局认定的重点区域以居住功能为主的建筑更新改造项目。
根据市区两级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相关政策,我局计划在今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优先考虑属地街镇实际需求,在小区居民意见达成统一的前提下,将部分建筑结构较差,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早期商品房纳入改造范围。并在资金匹配方面采用 “三个一点”的方式来全力推动项目落地实施,通过引导居民出资这一举措,充分调动居民参与项目推进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动居民能够深度融入到项目的全过程之中,进而增强居民对项目完成后小区维保工作的重视程度,保障财政资金能够得到高效、合理的运用。在切实提升早期商品房小区的整体居住品质,为居民营造更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的同时,推动早期商品房小区在改造后尽早实现良性循环。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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