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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7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2025年07月1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房管局:

在今年召开的区第十七届六次会议朱洪武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房屋装修施工安全管理及房屋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已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根据提议,针对当前房屋装修施工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依据《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2023〕29号)等文件要求,建议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1、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下统称装修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格执行法定情形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规定。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单位),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禁止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涉及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等情形的,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施工。

2、管理单位在为装修人办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登记手续时,要告知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加强装饰装修活动现场的巡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及时报告属地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平台、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依据属地管理原则,街道(镇)要加强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充分发动群众监督装饰装修活动,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报告或投诉。属于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处理;属于相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要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针对上报的违规施工工程,由区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开展整治,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以上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313

 

 

联系人:李晓娇              联系电话:52564588-7841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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