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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01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区市场监管局:
王亚平代表提出的《守护未来希望 共筑儿童化妆品安全“长城”》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区检察院深化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司法保护,以落实服务保障普陀科创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强化儿童化妆品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儿童化妆品领域假冒注册商标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依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链条打击犯罪
一是严厉打击儿童化妆品领域相关犯罪。充分发挥提前介入机制在了解案情、引导侦查、加强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办理涉“纽强”品牌相关案件时,针对案件网络化、跨区域、链条化特点,做到提前介入全覆盖,有针对性制发补充侦查提纲,从取证方向、案件定性、犯罪数额、人员处理等各个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关键证据,着力解决案件专业性强、犯罪手段复杂、证据易灭失等难题,夯实案件质量。
二是落实“一案四查”,深化综合履职。结合知识产权四大权利类型和四大检察业务,推动“一案四查”在涉儿童化妆品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全过程适用,评估每起刑事案件是否存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线索,对儿童化妆品领域侵犯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标识等案件,统一工作标准,实行从线索受理到源头治理的全流程类型化审查,全面深度挖掘综合履职线索。在追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的同时,深挖生产、运输、仓储等上下游关联犯罪,形成全链条打击,斩断假冒商品流通网络,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释法说理,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赔退赃,弥补受害企业经济损失,有效降低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做深做实行刑双向衔接机制。认真贯彻知识产权行刑衔接意见,落实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中刑事案件线索移送及同步审查,加大制售假冒儿童化妆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发现和打击力度,强化儿童化妆品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加强与知识产权领域各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沟通对接,建立常态化联系协作机制。对刑事案件中犯罪金额尚未达到入罪标准但具有处罚必要的行为人,做好反向衔接工作,防止“不刑不罚”。
二、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提升社会治理效果
在依法办好案件的同时,向权利人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示案件反映出的安全漏洞与法律风险,长效保护相关经营者、消费者及社会公众合法利益。结合知识产权案件中反映出的带有普遍性、趋势性问题,联合行政监管机关、行业协会等共同健全行业经营规范,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切实规范和加强对重点区域儿童化妆品市场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儿童化妆品违规经营行为。
三、强化知识产权检察宣传,提供优质精准检察服务
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宣传效果,增强知识产权意识;结合“4.26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等重要节点,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委等相关行政部门,以保护版权、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主题,发布知识产权白皮书、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等,提供形式丰富的普法栏目和检察服务,推动形成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司法环境和社会氛围。
为进一步守护儿童化妆品安全,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和知识产权检察高质效综合履职,提升涉未成年人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能级,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强化打击力度。积极构建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与区文旅局、区公安局等构建案件行刑衔接、重大复杂案件办理机制,加强挖掘儿童化妆品领域案源线索,形成打击上下游生产、销售假冒儿童化妆品的合力。二是强化保护力度。深化与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探索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多种履职方式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三是强化法宣力度。开展消费者维权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解答消费者在消费和维权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畅通投诉举报线索流转移送渠道,助力提升维权意识和能力。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