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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4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索引号:
SY31010720250095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26日
发文字号:
普市监提案〔2025〕1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民政局:
吴书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普陀区社区食堂管理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我局将依职能继续加强对社区食堂在证照公示、原料采购、人员操作、后厨卫生等方面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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