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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4年03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关于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镇机关各科室、基层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民小区:
2007年春节即将来临,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喜庆的春节,对于全面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长征,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现将做好本镇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维护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1、排查矛盾纠纷。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重点排查房屋拆迁、拖欠职工工资、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困难人员生活保障、涉法涉诉以及历史遗留矛盾等信访突出问题,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对上访对象、不稳定因素的排摸和分析,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要密切注意本单位、本部门不安定因素的动态信息,加强收集和研判,对已排摸的和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重点对象,要加强信息收集、跟踪和研究,并及时向镇信访办报告动态发展情况。
2、制定稳控预案。各单位要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疏理和研究,制定化解(缓解)、稳控方案。要明确责任和具体责任人,及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将可能发生的变化做到情况明、信息灵、稳的住、控的牢,杜绝因管理失控、措施虚设、信息不畅、严重失职等行为而引发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要处理好各类信访案件,对重点部位、重点事项、重点人员,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前做好工作,积极防范滋事闹事情况在春节期间发生。对应当解决的矛盾与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解决尚困难的,要想方设法创造条件早解决;对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或采取其他途径如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3、加强人员管控。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控制工作。各单位及责任领导要牢牢掌握本单位重点人员情况和思想动态;尤其在春节期间,要在加强对重点人员法制教育的同时,对他们的实际困难和要求进行正确甄别,既要达到严格管理又要体现政府的关心;要用耐心、爱心、热心去感化他们,以减少重犯率,防止激化,使重点人员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4、落实治安防范。节日期间是治安和刑事案件高发期,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平安长征”的建设,结合春节期间控案工作的要求,广泛宣传治安防范知识,严密治安防范网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维护镇域稳定的工作。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充分发挥综合巡视、义务巡逻等群防群治队伍的积极作用。要重点加强对房屋出租户和承租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地在春节前要进行综合整治,以减少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发生,提高全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高度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严密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春节期间对本镇的捣乱破坏活动。
二、切实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措施
1、加强安全宣传。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思想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措施严密有效、组织保障有力。要利用横幅、板报、橱窗、召开会议等形式对全镇人民群众进行安全宣传;各居民小区要重点宣传防火、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事故等,加强对独居老人、学生、智障人员安全使用燃气、用电的关心;各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情绪和春节期间突击加班生产、无视安全生产的情况,杜绝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的错误做法;特别要重点加强对驾车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
2、开展安全检查。要一如既往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摆上议事日程,组织人力,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查制度、查应急预案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检查要落到实处,责任到人,检查到位,不留空白与盲区;基层各企事业单位要重点检查贯彻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各居民小区要重点组织物业、小区义务消防队、小区志愿者,开展对本小区的地下空间、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电源线路、燃气管道等进行检查和维护。各单位要做到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认真查找隐患,坚决落实整改;对危及生命的重大隐患,应马上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镇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加强领导;凡是在春节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镇党委、镇政府还将追究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3、履行安全监督。镇机关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基层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坚决反对“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严禁超能力、超负荷、加班加点疲劳生产。要在责任领导带队下,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基层各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经济园区、闲置厂房、地下空间、大市场、公共聚集场所等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和场所,要加强安全防范监控,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全镇安全运行。春节前,镇安全办要会同区交通警察支队对镇属各企事业单位的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三、妥善确保节日期间政令信息畅通
1、落实值班制度。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春节期间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责任领导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一旦发生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性事件,要在认真采取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值班室,并及时报告镇分管领导,不得延误。对因迟报、漏岗、瞒报、脱岗或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2、确保信息畅通。要按照“大事及时报,小事定期报,无事报平安”的要求,保证春节期间各单位的动态每日一报,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镇党委、镇政府值班室要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信息联络不畅、值班人员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擅自外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责令检查、通报或组织处理。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一定要恪尽职守,全力维护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