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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月儿悦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501975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27日
发文字号:
普教民〔2025〕2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孙丽美、孙红星:
你们向我局提出举办“上海月儿悦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经会同普陀区文旅局审核,同意你们的申请,批准设立上海月儿悦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枣阳路201号203、204室;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少儿唱歌、中国民族民间舞);培训对象:小学生、初中生;法定代表人、校长:孙丽美;行业主管部门为普陀区文旅局。
请在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及时办理法人登记等手续。
普陀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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