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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锐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上海锐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文化艺术类办学许可证的材料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经会同普陀区文旅局审核,同意向你公司颁发文化艺术类办学许可证。

举办者:王斌、杨璐佳、郭黎黎;办学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华路88弄8号;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培训对象: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初中生、普通高中学生;法定代表人:王斌;校长:杨璐佳;行业主管部门为普陀区文旅局。

请在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及时办理法人登记等手续。

普陀区教育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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