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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锐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401367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07日
发文字号:
普教民〔2024〕1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上海锐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文化艺术类办学许可证的材料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经会同普陀区文旅局审核,同意向你公司颁发文化艺术类办学许可证。
举办者:王斌、杨璐佳、郭黎黎;办学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华路88弄8号;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培训对象: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初中生、普通高中学生;法定代表人:王斌;校长:杨璐佳;行业主管部门为普陀区文旅局。
请在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及时办理法人登记等手续。
普陀区教育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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