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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房管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2026年02月27日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上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及区生态环境局的部署,结合《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2025年度普陀区房管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密结合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主责主业,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系统谋划、精准施策、狠抓落实,推动区域房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提供了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建筑工地扬尘是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我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提升工地扬尘精细化管控水平,努力打造“绿色工地”。
1.压实主体责任链条。要求所有在建项目,尤其是拆房项目参建单位(建设、施工、监理)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项目管理和企业考核体系。强化岗前培训与交底,确保扬尘防治要求传达到每一位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
2.落实核心措施。一是围挡与覆盖。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连续、稳固、整洁的封闭围挡;场内裸露土方、易扬尘物料(如砂石、水泥、建筑垃圾等)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防尘网进行严密覆盖,破损及时更换;长期堆放的土方需进行绿化或固化。二是喷淋洒水抑尘。要求施工单位在土方作业、拆除作业、材料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环节,必须采取预湿处理;在作业区域及工地主要道路两侧规范设置固定或移动式喷雾、洒水装置(如雾炮车、洒水车等),根据天气和作业强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保持作业面及道路湿润。三是车辆冲洗。 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确保正常有效使用。渣土、建材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进行彻底冲洗,确保车身、轮胎洁净,不带泥上路。安排专人负责冲洗监督和记录。四是专人清扫。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材料加工区及堆放区地面必须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对道路、作业区进行定时清扫,推广使用吸尘式清扫设备。
3.强化科技赋能监管。对涉及土方作业、拆除作业的工地,特别是拆房项目,严格要求在开工前必须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线上监管平台实时联网,实现扬尘、噪声等指标的24小时动态监控。
通过上述系统性、强制性措施的落实,我区拆房工地扬尘污染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工地及周边区域环境面貌有效改善,为全区空气质量的持续向好贡献了积极力量。
二、强化物业服务领域责任落实
区房管局聚焦物业企业核心职责,多措并举推进住宅小区垃圾分类管理与雨污水管网监管工作落地见效。
1.建章立制明方向。 专门印发《加强普陀区物业企业对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从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规范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党建引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奖惩分明等四个方面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情况做了明确规定,为物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清晰指引。
2.多维监督抓落实。 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情况和履行居住小区雨污水管网日常监督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通报检查问题,督促整改形成闭环。同时,常态化通过微信物业企业负责人群提示提醒企业履职,通过微信各街镇房办主任群指导属地街镇做好督促工作,并将两项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各类实地检查重点,发现不足当场要求整改,确保监管无死角、责任全覆盖。
三、细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施工工地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为有效降低其排放污染,我局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管理作为施工源头管控的重中之重。
1.严格标识管理。 2025年共涉及16个新开拆房工地,9个新建住宅配套市政道路项目以及修缮工地均要求所有在管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管理规定。在机械进场前,明确告知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环保标志的申报、核验和规范张贴工作,确保“一机一标”,身份清晰。
2.强化日常监管。 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标志张贴情况、设备状况纳入工地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台账,详细记录设备信息、作业时间、维护保养及排放检测情况,实现动态管理。
3.落实禁用措施。 对巡查、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张贴环保标志、尾气排放明显可见黑烟、不符合国家和本市阶段性排放标准或使用管理规范的机械设备,坚决责令停止使用,要求限期整改或清退出场,杜绝“带病”作业。
4.深化协同共治。主动加强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与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工地清单更新情况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共同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责任落实落细。
四、大力推进装配式住宅建设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节能减排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我局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全力推进装配式住宅在普陀区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1.源头把控,规划引领。在土地出让环节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以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扩初审批的部门联席征询阶段,即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沪建建材〔2019〕765号)及后续更新的强制性标准(如沪建建材〔2025〕250号等)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建设,确保装配式建筑的实施要求从项目源头即得到刚性约束。
2.政策宣贯与技术服务。通过培训会、政策解读、发放指南等多种形式,持续向开发、设计、施工企业宣贯装配式建筑的政策要求、技术标准和发展方向,提升行业认知度和执行力。同时,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和管理难题,推动装配式建筑平稳健康发展。
五、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是建设“无废城市”的重要内容。我局积极探索拆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
在拆房项目监管中,积极引导和鼓励拆房单位转变观念,将拆房产生的废弃物视为“城市矿产”,而非简单垃圾。要求其在拆房方案中制定废弃物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专篇。支持拆房单位与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回收利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重点对拆房产生的大量废弃混凝土、砖瓦等惰性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处理。通过专业破碎、筛分等工艺,将其加工成符合标准的再生骨料,广泛应用于路基填充、低强度混凝土制备、透水砖生产等领域,实现“变废为宝”。要求拆房单位详细记录废弃物产生量、种类、去向及资源化利用量,并提供相关合同、处置凭证等证明材料,确保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