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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普陀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综合检查的通知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区两级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类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地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确保普陀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全面受控,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年初工作计划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决定于6月开始,联合相关部门对区内建筑工地开展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检查形式

参建各方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隐患,并落实整改。区建管委将联合区应急局、区消防支队、区城管执法局等对区内建筑工地进行抽查,并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大型机械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检查《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的情形,切实消除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隐患。

(二)大型机械管理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爬架、钢结构提升平台、桩工机械、高处作业吊篮等施工机械的安装、维保和使用情况。

(三)预防高处坠落管理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开展“一带一帽”专项检查,工人是否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方案落实情况,是否按照方案进行实施;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措施相关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对高处作业人员进场现场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高处作业时专职监护人员配置情况等。

(四)消防安全管理

重点检查易燃材料堆放区、危险品仓库、工地宿舍、食堂、电瓶车集中充电等重点部位场所的消防隐患,聚焦“畅通生命通道”,强化不占用、不堵塞安全通道意识,普及应急疏散和自救互救知识;参建各方消防安全管控体系建立和实施情况,是否明确防火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落实情况,动火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动火作业现场监护人到位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等。

(五)文明施工管理

重点检查工地大门、围墙、公益广告等标准化设置情况;进出车辆冲洗、沉淀池清理及现场保洁“三本台账”落实情况;现场材料堆放、建筑垃圾堆场等分区场布设置情况;易扬尘材料覆盖、筒仓封闭、石材切割等防尘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防台防汛管理

重点检查工地围墙、围档、活动房及各类临时设施加固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及启动落实情况;防汛仓库设置及物资储备情况;领导小组及应急队伍建立情况;脚手架拉结设置;高处可坠物清理;施工现场排水贯通;撤离点落实情况等。

四、检查要求及结果处理

(一)参建各方应把本次综合检查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切实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及自查自纠工作。

(二)本次检查,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主体责任未落实,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将采取责令整改措施;对违反法律、法规、施工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及通报批评。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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