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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第156129号提案的答复
吴涛涛委员:
您提出的《在普陀区推动重点单位建设分布式光伏与储能系统,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区》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五五”时期是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进区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阶段。推动重点单位分布式光伏及储能系统建设,是优化区域用能结构、夯实绿色发展基础、建设普陀区绿色低碳示范区的重要举措。我区高度重视清洁能源推广应用,立足区域产业基础与资源禀赋,聚焦机关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各类主体,常态化开展资源摸排、政策宣贯、需求统筹,持续抓好各项工作落地实施、常态推进。
一、有序推进重点单位分布式光伏建设
“十四五”期间,我区共完成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约2.5万千瓦,全区存量光伏项目并网规模达到约2.8万千瓦。立足现有发展基础,我区多措并举落实各项建设举措: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修订完善《普陀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实施意见》,优化扶持政策、加大保障力度,常态化发布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推动政策落地落实。目前,政策已覆盖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领域,为我区重点单位推进分布式光伏布局、探索储能系统配套建设提供制度支撑。
二是推动光伏资源有序高效利用。探索建设光伏资源有序开发平台,负责全区光伏资源高精度排摸,协调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光伏项目规范高效落地。
三是推进光伏倍增计划。我区依托“十四五”分布式光伏建设既有成效,启动“十五五”时期光伏装机倍增计划,通过健全多部门统筹联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聚焦产业园区、公共机构、新建建筑三大重点建设领域,力争全区光伏并网装机规模实现倍增、新增装机总量30兆瓦。目前,已统筹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镇及重点国有企业,开展存量屋顶基础资源摸排,建立常态化协同工作推进体系。
二、稳步推进储能系统布局建设
我区严格对照《上海市新型储能示范引领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5-2030年)》部署要求,系统推进新型储能多元场景建设。
一是开展车网互动(V2G)示范应用。统筹充电桩、电网、新能源车辆协同发展,稳步推进居民区、公共充电场站V2G项目布局建设。二是规范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围绕工业园区、储能充电站、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应用场景,结合区域用电保障、峰谷负荷调节等实际用能需求,科学合理布局用户侧新型储能设施,落实项目自主运营管理模式,全面规范项目建设与日常运行管理。三是支持示范项目发展。落实《上海市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5〕5号)相关政策规定,全力推动市级储能专项奖励政策落地见效。对标市级政策导向与扶持条款,重点围绕储能系统建设与场景化应用,推动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电动汽车充放电调节能力建设、新型储能项目储备,指导项目按照申报条件开展建设、运营,确保项目技术先进性、示范带动性,及时组织项目开展资金申报。
感谢您对绿色低碳转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