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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5043号提案的答复
唐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的提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以及对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深刻理解和宝贵建议。您的提案对我们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持续优化投资环境,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我们深刻认同优化投资环境对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重要性,并已积极采取多方面措施:
在提升审批效率方面,我们依托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推行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专员机制,为各类投资项目,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提供从立项到竣工的全流程审批指导和协调服务。通过主动上门走访、领导干部“帮办”等形式,积极了解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难题,激励民营企业在我区拓展市场、安心发展。
在便捷市场准入方面,我区致力于提供高效透明的市场主体准入服务。目前已通过“上海企业登记在线”平台实现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并积极推广“普惠云址”等创新举措,有效简化住所登记材料,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同时,设立了名称自主申报辅导窗口,建立了重点园区登记代理员制度,为投资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一对一”指导服务,确保民间资本能够顺畅进入市场。
二、强化政府投资引导,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
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区经济社会建设,是我们工作的核心方向之一:
我区高度重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积极打造基金集聚平台。目前已成功吸引超过200家私募基金及多家优质资产管理企业落户。通过提供办公场地扶持、优化人才落户政策等综合措施,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我们定期举办高规格的行业峰会和精准的项目对接会,积极引导各类私募基金投向我区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产业和新兴领域。
为了更直接地引导社会资本,我区已设立了如“半马苏河”等专项引导基金,并持续增加财政投入,旨在通过政府资金的先导性投入,撬动更大规模的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区域内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和发展。
我们积极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不断加强对现有产业引导基金的规范管理和运作效能提升,确保其充分发挥杠杆和引导作用,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我区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在政府采购方面,我们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通过预留采购份额、实施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创造更多参与政府项目的机会,切实增强民间投资的信心和市场获得感。
三、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切实降低企业投资成本
针对您提出的通过税收优惠和奖励机制降低民间投资负担的建议,我们一直积极落实国家及地方层面出台的各项财税支持政策。
目前,国家层面已针对特定行业(如节能环保、污染防治等)和特定类型的项目(如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创业投资、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等)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免、投资额按比例抵免应纳税所得额等,已在实践中有效降低了相关企业的运营成本,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投资热情和创新活力。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区将继续致力于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工作,力求取得更大实效。
一是深化改革,营造更优营商环境。坚定不移地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所有市场主体,特别是民间投资者,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二是强化协同,提升政策组合效能。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与信息共享,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能够形成合力,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政府投资基金更有效地发挥其引导和放大作用,鼓励和吸引更多优质社会资本参与到我区的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中来。
三是畅通渠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通过座谈会、调研、线上平台等多种形式,及时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在投资、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
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重点。我们坚信,在包括各位政协委员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支持和监督下,我区的民间投资环境必将得到持续优化,民间投资的活力必将得到进一步激发,从而为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更加强劲的动力。
欢迎您继续对我区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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