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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第15604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区委社会工作部:
陈忠良委员提出的关于社区自治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陈忠良委员立足于增强社区自治,相关建议致力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为改善社区管理,稳定社会治理结构,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一、关于其提出的社区治理主体职责不明确,主体责任划分不明晰的情况,我局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社区“三驾马车”的重要一环,应主动融入协同治理的格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属地街镇和居委会的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努力为居民创造更加舒适、便捷、安全的居住环境;要与小区业委会深入协作,共同商议小区重大决策,确保重要事项执行公开透明,要借助居委会、业委会的桥梁作用,精准把握居民需求,持续优化服务供给。各居委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街道部门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做好居民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
二、针对其提出的社区基础建设薄弱,部分小区软硬件缺失的情况,我区着力提升物业服务专业水平与响应能力。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回归服务本源,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重点提升保安、保洁、保绿、保修等基础服务品质,确保服务不断档、质量不打折。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探索开展“养老、家政、托幼”的“物业+”服务,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三、关于其提出的社区资金来源单一的情况,希望合理安排,并定期公示收支情况,接受社区居民监督的意见,我局在制定并下发《维修资金网上监管业务规程》《专项维修资金续筹(补建)业务规程》的基础上,从摸清家底、明确目标、强化指导、推广案例等角度多措并举,助力属地街镇推进小区维修资金续筹工作,建立回血机制;同时指导各街镇督促物业企业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做好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