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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58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区建管委:

周旭代表提出的“关于缓解普陀区老旧小区停车难等问题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针对小区停车资源紧缺、非机动车停放无序、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街道高度重视,结合德怡苑小区等辖区老旧小区实际情况,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从小区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角度开展问题梳理并研究可行性解决方案。

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是小区的核心管理者,业主委员会负责牵头征集居民关于停车、充电管理的意见建议,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策相关改造、管理事宜,监督相关工作落地;物业公司履行日常管理主体职责,负责小区内车位、充电桩的日常管护,开展非机动车违停、充电桩占用等行为的现场整治,双方需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形成管理合力。

关于机动车停放问题。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鼓励业主与住宅小区周边单位通过协商实现停车资源共享。目前辖区内虽然有部分商业体,但一方面停车收费标准普遍与小区停车费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车辆停放在非小区内部,居民仍需步行回家。建议可由业委会征询业主意见后再与周边商业体协商费用等问题。

关于非机动车停放问题。首先,由物业公司开展充电桩专项清退工作,制止快递车辆长期占用行为,摸排辖区居民停车、充电实际需求,同步在小区内划定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区域;其次,由业主委员会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小区车位优化增设、公共区域充电桩建设等事宜进行表决,明确资金筹备方式,履行法定决策程序后推进实施。

街道将持续做好辖区老旧小区停车及充电管理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希望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共同推动老旧小区居住环境与治理水平提升。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寿路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24日

联系人:陆俊馨    联系电话:021-62035835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胶州路1095号

邮政编码:2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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