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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天目湖宾馆(曹杨路1021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603699
主题分类:
土地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年09月15日
发文字号:
沪普府土〔2026〕5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2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天目湖宾馆(曹杨路1021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本市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该地块位于原曹杨新村街道142街坊,东至曹杨路、南至枫桥路、西至梅岭北路、北至武宁路,涉及国有建设用地4623.29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国有和上海曹杨职业技术学校,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划拨。
经查,该项目已纳入我区2026年土地储备计划,经你局审核通过土地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号:202601218000338),经你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6〕35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收回4623.2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应落实有关土地补偿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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