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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普陀区甘陵小区地块土地使用权由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联合储备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为普陀区甘陵小区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提交的申请已受理。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甘泉路街道,东至黄陵路、南至延长西路、西至双山路、北至甘泉路,涉及国有建设用地面积35784.22平方米。

对于上述土地储备范围,你局以普规划资源储〔2026〕1号文批复列入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市规划资源局审核通过(编号:202501218000762),你局以沪规划资源普选预〔2026〕26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经核,该项目用地范围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收回。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将35777.8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由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土地储备及前期开发,待条件具备后实施供地。另退让规划道路6.39平方米交由普陀区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管理。

请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凭本批复开展土地储备,请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对相关《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注销登记。待完成该储备地块的前期基础性开发并具备供地条件之后,另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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